8月29日晚,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针对前一天发生的一起事件发布了通报。通报称,8月28日午后约1点,一位名叫王某的38岁女性,在崂山区青山村观景台附件驾驶车辆时选择了逆向行驶。期间,她遇到林某某(男性,26岁,同样为崂山区居民)正按规则正常驾驶而来,因对方未予让行,王某停下车,对林某某进行了言语辱骂和身体攻击。接到报案后,警方迅速行动,成功将王某控制。经过详细调查,王某的行为被认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规定,具体为第四十二条与第四十三条。据此,公安机关决定对她执行合并处罚,包括行政拘留10天及罚款1000元人民币。
另据早前媒体报道,该事件发生在8月28日的青岛崂山风景区,起因是一名驾驶白色路虎越野车的女性尝试逆向插队未果,继而与前车发生了轻微碰撞。随后,这名女性下车,非但没有处理交通事故,反而将怒气发泄在了对面车道一位遵守交规正常行驶的司机身上。她不仅大声辱骂,还连续打了对方多个耳光,导致该司机口鼻出血,而该司机自始至终并未反击。在施暴过程中,该女子态度嚣张,声称自己逆行并无不妥,并在打人后挑衅地说:“你去报警啊。”之后,她驾车逃离了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