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买到双日期月饼 超市赔4000元【今日】《56之窗网》
标王 热搜: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桂林市  五角大楼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头条资讯 » 正文

消费者买到双日期月饼 超市赔4000元【今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8-30 00:04:32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74

合肥的陈先生在8月18日购买了一款月饼礼盒,价格为238元。他在检查商品时注意到,月饼包装盒侧面的生产日期处有涂改痕迹,显露出两个不同的日期:2023年9月10日和2024年7月13日。由于月饼的保质期为90天,若按最早的生产日期计算,月饼显然已经过期。陈先生随即与销售该月饼的超市进行了交涉。

超市最初提出给予1000元补偿,并建议陈先生直接与供应商沟通。然而,因不满处理态度,陈先生选择了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调查后,超市方面解释此情况系月饼生产商误用了往年的包装箱所致。最终,超市与陈先生达成调解,不仅全额退还了月饼款项,还额外赔偿了4000元。

陈先生指出,这种“双日期”现象并非个案,他的朋友在几个月前也遇到了相似情况,月饼包装显示了两个不同且有清晰度差异的生产日期。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的闫笑笑律师分析,无论“双日期”是操作错误、使用旧包装还是有意篡改过期食品的生产日期,这些行为均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构成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商家需为此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闫笑笑强调,生产日期关乎食品安全,商家必须依法准确标注。同时,消费者遇到此类问题时应保持警惕,及时保留证据并向相关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权益。

 

  以上就是【消费者买到双日期月饼 超市赔4000元【今日】】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56之窗网。
 

本文地址:http://hot1.ffsy56.com/newsdetail1831179.html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56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56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推荐图文
最新新闻
点击排行

新闻投稿、广告联系客服QQ:3442875907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