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恋爱收取男友240万分手被判返还 赠与还是彩礼?【今日】《56之窗网》
标王 热搜: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桂林市  五角大楼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热点新闻 » 正文

女子恋爱收取男友240万分手被判返还 赠与还是彩礼?【今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8-15 11:06:55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34

女子恋爱收取男友240万分手被判返还

一名广东男子在直播平台上与女主播张女士结缘,通过赠送礼物开始了他们的恋情。恋爱期间,男子李先生不仅通过朋友公司转给张女士100万元作为借款,还斥资140万元为她购买了汽车及办理车牌,车辆登记在张女士父亲名下。此外,李先生还时常给张女士发送红包、购买礼物。然而,这段感情并未长久,双方因性格不合分手。

分手后,李先生要求张女士归还恋爱期间他所支付的总计280万元,他认为这些钱属于彩礼性质。张女士则抗辩说,他们恋爱时间短暂且未有结婚计划,李先生的赠与仅是为增进感情,不应以结婚为条件。

深圳南山区法院在审理中聚焦于这些财物的性质,即是否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根据微信聊天记录,法院认定双方虽有结婚意向,但实际上并未登记结婚或共同生活,因此判定张女士应返还基于婚约目的接收的财产。

在280万元中,法院细分了赠与性质:李先生最初赠与的100万元以及后续购车等大额支出,被视作以结婚为前提,判决张女士需返还240万元。而平时的小额红包、礼物等则被视为日常情感交流的赠与,无需归还。扣除张女士已返还的3万元,最终判决她向李先生返还237万元,判决已生效。

此案引发了关于恋爱期间赠与界定的讨论。法官解释,恋爱中的小额礼物通常视为一般性赠与,无需退还。但涉及房产、汽车等大额财产,则应视作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分手时应予归还。法官建议,情侣间处理财务问题时应谨慎,大额转账需明确用途并保存相应证据,以保护各自的权益。

 

  以上就是【女子恋爱收取男友240万分手被判返还 赠与还是彩礼?【今日】】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56之窗网。
 

本文地址:http://hot1.ffsy56.com/newsdetail1829412.html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56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56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推荐图文
最新新闻
点击排行

新闻投稿、广告联系客服QQ:3442875907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