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7月1日),中国—塞尔维亚自由贸易协定将正式生效。这是我国与中东欧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也是我国对外签署的第22个自贸协定。协定生效后,双方将分别对90%的税目逐步相互取消关税,其中,超过60%的税目在协定生效当天,也就是明天立即取消关税。
6月底,在山东烟台,一批用于石油钻采的装备零部件正在被清点、装箱,即将发往塞尔维亚。
山东烟台某石油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报运物流部总监李化林:公司每年对塞尔维亚的出口额超过4000万元,预计今年下半年能减税20多万元,全年我们对塞尔维亚出口额预计增长10%左右。
协定生效后,我国的汽车、光伏组件、锂电池、通讯设备、机械设备、耐火材料以及部分农水产品等进入塞尔维亚市场时,进口关税将从目前的5%到20%,逐步降至零。塞尔维亚的发电机、电动机、轮胎、牛肉、葡萄酒、坚果等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时,进口关税也将从目前的5%到20%,逐步降至零。
青岛海关关税处处长毕海军:山东主要的受益产业为农产品、家电、光伏、机械配件等。据测算,今年下半年,山东企业就可以节省关税成本约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