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起足球领域腐败案件在湖北多地分别一审公开宣判。
中国足球协会原主席陈戌源受贿案:13年受贿217次
3月26日上午,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足球协会原主席陈戌源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陈戌源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陈戌源被控2010年至2023年间受贿8103万余元(其中400万元未实际取得),受贿时间长而且次数多,在长达13年的时间里受贿217次,目前赃款已经全部追缴退回。陈戌源在庭审中90°鞠躬近10秒向全国球迷道歉。
中国田径协会原主席于洪臣受贿案:十余年受贿54次,涉13家俱乐部
3月26日,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田径协会原主席于洪臣受贿一案,对被告人于洪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2010年4月至2023年2月,于洪臣受贿54次,涉及13家俱乐部以及陈永亮等个人,非法收受共计折合人民币2254.2158万元,其中人民币350万元尚未实际收受。
中国足球协会原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原部长陈永亮受贿、行贿案:7年受贿51次,4次行贿于洪臣
中国足球协会原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原部长陈永亮今天被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