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爷与崔大妈育有一对子女。崔大妈有四个妹妹、弟弟,在家中排行老大。王大爷去世后,其儿子王先生使用欺诈手段将父母名下的房产过户至其名下。
要是王先生拿到房产后,履行作为儿子的义务,赡养好自己的老母亲也就罢了。可其却长期通过点外卖的方式解决母亲的用餐且还不让其他人接触母亲。
事后王女士才得知,王先生之所以不让别人接触母亲的原因,是其将房子骗到手后,怕被其他人发现。
之后王女士与其4个舅舅及姨妈等人,曾在1年10个月内报过10次警。但房子登记在王先生名下,其不让王女士等人进屋,民警也只能批评教育处理。
事后王女士与母亲以被欺诈为由,告上法庭,要求撤销房子过户,并主张分割案涉房产,且母亲表示将名下份额赠与给王女士。
法院根据王女士及其母亲提交的证据,判定撤销房产证过户,但房产有一半是父亲王大爷份额。
也就是说,这套房产的一半为崔大妈所有、一半是王大爷的遗产,且遗产要分为三份。
即该套房产此时的份额应当为王女士、王先生各占6分之1,崔大妈为6分之4。崔大妈将其名下份额赠与给女儿王女士后,王女士的份额就是6分之5。
一审宣判后,王先生不服,但二审维持原判。
房子被分走6分之5份额后,王先生更生气了。对母亲崔大妈更加过分。崔大妈入院接受治疗后,又立下遗嘱要将其名下所有财产,全部赠与给王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