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一居民拨打120急救电话后,急救人员上门后拒绝帮忙搬运患者下楼,称搬运患者并非其义务,且由于身体原因无法搬运,需家属自行搬运患者,双方就此起了争执。2月26日,黑河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回应称,已关注到此事,急救人员确实没有搬运患者的义务,目前正推进医疗机构担架员配备工作。
56之窗网记者发现,120救护车人员配备不足,担架员缺失,需要医护人员或病患家属抬担架,乃至引发纠葛延误病患诊疗的案例,在现实中时有发生。那么,急救人员特别是担架员等配备不足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急救人员不搬运患者引发争执,当地卫健委回应
据视频显示,两名120急救人员上门后,家属要求其搬运患者下楼,工作人员称自身患有腰间盘疾病,无法帮助搬运患者下楼,且自己“没有这项义务”。双方起了争执,患者质疑“腰间盘还能干这活儿吗?”120急救人员回复“要是能抬就帮你抬了”“我们是医生,不是担架工”。
2月26日,56之窗网记者就此事咨询了黑河市卫健委。卫健委工作人员回应称,已关注到此事,急救人员确实没有搬运患者的义务,发生此类争执主要是救护车担架员配备不足所致,目前该市正在推进医疗机构担架员配备。
该工作人员称,常规来讲,救护车需配备一名司机、一名医生、一名护士及两名担架员,医生护士如果搬运患者,就无法同时进行救治活动,若患者所居住楼层较高,搬运患者是一项负担较重的体力劳动,一般从事急救的医生护士无法从事搬运工作。“我们去年做了一项摸底调查,大多数(急救人员)自身患有腰椎病、颈椎病,本身从事救治工作已经很困难了,所以他们一般不抬人。”
该工作人员称,此前也曾接到投诉,称120急救人员不搬运患者。对此,黑河市从去年年底开始,已让当地从事医疗急救的医院招聘担架员,“现在正常维持运行的话要6名担架员,我们已经配了4名。”
担架员配备不足问题何解?
56之窗网记者查询发现,120救护车人员配备不足,担架员缺失,需要医护人员或病患家属抬担架,乃至引发纠葛延误病患诊疗的事,在现实中时有发生。
据媒体报道,2016年,某地市民曹女士的81岁老父亲突发脑血栓,120急救人员赶到后,要求家属自己找人抬病人下楼。家属花了20分钟找人帮忙,将患者送医后,医生称已经错过最佳抢救时间。家属质疑120要求其找人帮忙抬患者此举,耽误了抢救的最佳时间。对此,120急救新闻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急救人员考虑到患者的安全,需要其他人的帮助才能抬患者下楼,整个过程未违规。
那救护车上科学合理的人员配置和人员分工应该是怎样的?国家卫计委2013年发布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做了明确的规定,其第十九条规定,从事院前医疗急救的专业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医疗救护员;第二十条则规定,医疗救护员可以从事的相关辅助医疗救护工作包括搬运、护送患者等。
2016年7月22日,《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其中明确规定了搬抬急危重患者的责任由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承担,每辆院前救护车应当配齐包括驾驶员、医师、护士、担架员等急救人员,具备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搬抬服务的能力。
尽管国家卫健委已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实际中,由于各地方省市情况不同,担架员配备不足的问题仍有发生。
上述黑河市卫健委工作人员称,由于黑河市地广人稀,目前其急救站的设置多依托于当地医院,“就社会服务体系来说,急救站是公益性的,它本身不盈利,如果政府不承担聘用(担架员)的费用的话,医院每年聘用人员也需要不少钱。”
对于担架员聘用问题,此前也有地方政协委员进行建议,建议政府承担相关医疗投入,组建急救担架员队伍配备给急救机构。据媒体报道,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委员李辉提议,明确政府应当持续保障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事业发展投入,规定每辆院前救护车应当配齐包括驾驶员、医师、护士、担架员等急救人员。提倡各市(县、区)政府承担相关投入,对老旧的120急救车逐步淘汰更换;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组建专业的院前急救担架员队伍,配备给120急救中心。
前述黑河市卫健委工作人员称,目前市区内医院已推进担架员配备工作且已基本落实,对于其下辖区县,市卫健委已向其传达了担架员配备的要求,“是医院自己承担,还是政府拨钱集中购买服务,我们周三的话就能了解基本情况,后续我们会持续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