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临近,呼吁解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声音多了起来。浙江宣传表示,“禁”“断”“绝”看似省心,但实际上可能会是一种懒政。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备案审查报告中公布多起典型案例,其中提到“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引发了热议。事实上,2023年初,河南、广东、山东、辽宁等多地将“禁止”改为“限制”,规定民众在特定时段和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得到了不少群众的好评。随着年关的临近,呼吁解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声音多了起来。
一直以来,针对燃放烟花爆竹这个话题就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觉得,因为地方全面禁了烟花爆竹,传统节日少了热闹喧嚣,年味变得越来越淡;也有网友担心,放开燃放烟花爆竹会对环境造成影响,还有可能导致各种安全事故;还有网友忧虑,冬天甲流高发,放鞭炮引起的人群聚集和空气污染都不利于呼吸道健康。
“热闹”是中国人过年的关键词之一,“爆竹声声辞旧岁”的民俗也已延续千年。诚然,燃放烟花爆竹需要一定的管控,但一禁到底、一切到底,似乎办法过于简单,有些不近情理,未能兼顾群众呼声、社会诉求。
一
算起来,很多地方的“禁放令”已经执行很多年了。“静悄悄”的春节甚至从城市延伸到了乡村,过年放鞭炮对大多数人来说成了一种奢望。
我国对烟花爆竹的管理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八十年代。1988年,六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出加强烟花爆竹的生产和燃放安全。2006年,国务院出台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此后,多个城市开始制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法规。再后来,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了禁止燃放的行列,管控趋于严格,有的地方不分地段、不分时段全区域禁止燃放所有烟花爆竹,对违反禁令的还要进行处罚。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803个县级以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令”的出发点是好的。一方面,烟花爆竹燃放会产生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等,对空气造成污染;另一方面,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火灾、人身伤害等事故并不鲜见。
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危害有目共睹,但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国人传统的年味。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传统民间习俗,最早可追溯至先秦的“爆祭”和“庭燎”。汉代东方朔的《神异经》中记载了一种模样像人的猴科灵长类动物“山魈”。据说山魈最怕火光和响声,所以人们便“燃竹而爆”,把山魈吓跑。历史上,过年放鞭炮、点红烛、敲锣打鼓欢庆新春的年俗逐渐形成、传承下来。一部分老百姓希望政府放开禁令,其实这种心情可以理解,这样的诉求也应该得到重视。
事实上,就像有网友说,没有哪一个地方会因为有排放而停止工业生产,会因为发生车祸而禁止开车。虽然“安全为大”“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但“就怕万一”不必然导致管理上的“一刀切”。像燃放烟花爆竹这样的辩证的问题还需要辩证看、辩证办。
对于有的地方、有些部门而言,倘若碰到什么事情,因为怕出麻烦、怕担责任,就简单直接地“禁”“断”“绝”,看似管理起来省心了、事情也好办了,但实际上可能会是一种懒政,老百姓意见也不少。
二
从来没有一成不变的政策。随着每个地方面临形势和环境的变化,烟花爆竹不应该一禁了之、一禁到底。
过去十多年,总体而言,从雾霾重重到蓝天常驻,我国空气质量得到大幅改善。随着大气环境的好转,以及各项空气治理政策的配套组合,“禁放令”不该总是不分时段、不分地段地施行。每个地方在每个时段有不同情况,可以多结合实际来调整政策。
此外,过年放鞭炮寄托着人们祈福的美好愿望。正如有网友说,辛劳了一年,希望能享受过年的喜悦,希望有欣赏绚烂烟花的权利。很多人期待着春节能够回家团圆,在鞭炮声中释放情感,在热闹喧嚣中辞旧迎新。
控制风险和继承传统如何兼顾,这是对各级管理部门治理效能的考验,一禁到底不可取,但是放任不管也不可取。解答这个难题需要智慧,更需要担当。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无助于问题解决。只有尊重法律法规、立足实际情况,因时因地对政策作出动态调整,才能让政策更好地呼应民众期许和现实需要。
在某些情况下,与其“禁”不如有序地“限”。各地政府部门不妨多听听群众的意见,在综合考虑当地大气环境容量、城市体量、消防安全、传染病防控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调整本地区烟花爆竹燃放政策,像一些中小城市、乡镇农村没有必要跟风“最严”,可以限定燃放的时间、燃放的区域。
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的污染,还需要从供给端入手。比如,通过更好地规范引导烟花爆竹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动除尘、减噪、脱硫等科研攻关,对材料进行科学改良,把燃放污染降低到最小程度。
针对烟花爆竹存在的安全问题,不能因为难、因为怕就避之不及。办法总比困难多,相关部门除了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等环节形成管理联动外,还需加强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普及,避免因为燃放、观看烟花爆竹导致大规模人群聚集,提醒大家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做好自我防护,等等。此外,春节期间,由政府集中组织几场大型的烟花秀表演也不失为一个好的办法。
烟花爆竹的“禁”和“放”不应该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解答这个问题也没有一成不变的标准答案。坚持从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诉求出发,相信能够找到最优解。
三
过年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绵延不绝,早已成为中华民族难以割舍的文化情结,和春联、饺子、年画一同构成了老百姓记忆里生动的生活场景、温暖的生活细节,更寄托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一句经典诗词道出了烟花爆竹之于中国人的特殊文化意义。“爆竹声声辞旧岁”“鞭炮齐鸣四海春”,这些脍炙人口的话,传了一代又一代。千年传承的传统习俗饱含着华夏儿女深切的情感共鸣。
很多年轻人热衷于过洋节,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这些节日抓住了人们“好玩”的天性。有网友说,现在不少年轻人过节愿意花钱去上海迪士尼玩,最期待的就是看一场烟花表演,拍一张照片发在朋友圈。令人遗憾的是,一些出生在城里的小孩,甚至已经不知道我们自己过年有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了。
文化的阵地,你不去占领,别人就会占领。过年贴春联放鞭炮、元宵吃汤圆闹花灯、端午包粽子赛龙舟,每一个节日都有特殊的载体、特殊的意义,没有了这些内容,该如何更好地去了解、传承节日背后的文化呢?坚定文化自信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把我们的传统节日好好地过起来。
当然,我们不应仅仅盯住烟花爆竹的“放”与“禁”,还应积极关注和推广各地热闹喜庆的传统习俗,像广东潮汕地区的传统舞蹈,气氛就非常热烈,像浙江宁海的台阁游行、浦江的板凳龙、绍兴的社戏,以及浙江各地精彩纷呈的民间戏剧团,都很有看头,有文化味又热闹劲儿十足。
总之,“过年能不能放烟花爆竹”这件事并不是小事,还需再多听听老百姓的意见,在减少种种不利影响的前提之下,尽量想方设法让老百姓的年越过越有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