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当地媒体报道,郑州一家网络科技公司的员工称,自己仅上班10天就被辞退,最后只发了45元的工资,公司相关负责人出示了员工签的离职申请书和对工资无异议的证明,对此,当事员工表示,这些不是自愿写的,有胁迫之意。2024年1月1日,辖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人士称,若员工在被人胁迫下写的离职申请书,是无效的,但也要拿出被胁迫的证明。
视频中,当事员工表示,自己在河南郑州同盈网络科技公司上班,有一天参加培训后突然接到通知,自己被辞退了,上班10天最后只发了45元。聊天截图显示,公司待遇是转正前4000元基本薪资加1000元补助,转正后5000元基本薪资加1000元补助。
对此,涉事公司相关负责人出示了当事人写的离职申请书,并表示,按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算起,共8天时间,请假1天,当事人实际上班时间为7天。随即,当事人展示聊天截图证明自己上班已满10天。律师说,按法律规定,员工入职第一天就从当天开始计算工资。该负责人又表示,公司上班前三天是试岗,不算薪资。
合同里有一条说:“不满90天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辞退者,需递交辞职书退还工作证件,薪酬按照兼职发放即45元一单,并且取消所有补助,出差期间产生的所有车费与住宿费由自己承担。”律师说,上述这一条属于“霸王条款”,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离职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当事人表示,这个是领导让他写的。“不是我自愿写的,我害怕不写我出不去。”当事人说。另外,这名当事人还在一份“对计算工资方式无异议”的证明上签字画押。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若有胁迫需要当事人拿出证据。现在的工资是按照合同来支付的,已经很合适了。随后,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现场签了和解协议,公司向当事人补发了1000多元。
2024年1月1日,记者多次联系涉事公司了解情况,截至发稿前暂未得到回应。现场调解此事的律师告诉记者,目前这件事已得到解决。
辖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暂不清楚是否介入此事,若员工在被人胁迫下写的离职申请书,是无效的,但也要拿出被胁迫的证明。工作了多少天,正常是按上班第一天开始计算的。劳动合同里若有不公平、失衡的条款,公司方应提前告知,若员工在知情自愿下签订即生效,若没有提前告知,算是有失公允的合同。员工与公司有劳动纠纷,可以打电话向部门投诉,若此事已经和解,暂时无法立案介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