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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民间借贷需留存证据,可通过微信等明确款项性质(热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2-27 02:01:17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10

南都讯记者郭若梅 发自北京 12月2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玲玲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再审审查情况:2019年以来共受理民间借贷纠纷再审审查案件2422件,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有2354件,占97.19%。涉案金额大于10万元的约占83.99%,高息现象普遍。北京高院:民间借贷需留存证据,可通过微信等明确款项性质

孙玲玲还介绍了民间借贷纠纷中的高发风险,比如证据留存意识不足,不能提供书面借款合同、借条、借据,仅凭金融机构转账凭证提起诉讼;再比如通过银行转账通常没有明确的备注或说明等,双方容易对款项性质、是否实际出借及出借或还款的具体金额产生争议。

北京高院介绍一起案例: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借款5.3万元,被告主张上述转账并非借款,而是生活费、机票和酒店等费用,并提交证据证明双方曾是情侣关系。因原告未能提交借条、欠条等凭证,或微信、短信等证据证明双方借贷合意,法院没有支持原告请求。

对此,孙玲玲发布防范提示:建议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本金、利息、用途、期限和违约责任。如果没有及时签订合同,尽可能通过微信、短信、邮箱等方式明确款项性质。相对于现金交付,借贷款项尽量通过转账汇款,形成交付痕迹。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核实对方基本信息如身份信息、法人的工商登记信息,查询资信水平和征信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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