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发改委发布公告称,解聘1008名不符合条件的评标专家,山西省已连续三年解聘不合格评标专家共计3016人。
12月12日,山西省发改委法规处在官网公布了《关于解聘1008名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公告》。
《公告》表示,根据《山西省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省发展改革委对省评标专家库2023年度聘期届满的3226名评标专家进行了续聘考核,共有1008名评标专家不符合续聘条件或考核不合格。
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现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解聘1008名评标专家,其持有的评标专家证书同时作废,相关信息从省评标专家库中移除。
《公告》附件提供的名单显示,专家被解聘的原因主要为“年满七十周岁”“未按照要求参加考核”“考试不合格”“考试成绩无效”四类。具体来看,2023年解聘专家中,64人因年满七十岁予以解聘;612人因未按照要求参加考核予以解聘;330人因考试不合格予以解聘;2人因考试成绩无效予以解聘。
根据山西省发改委网站公布的文件显示,2021年,该省有1119名评标专家不符合续聘条件或考核不合格被解聘。2022年,解聘的评标专家数量为889名。加上2023年度解聘的1008名不合格评标专家,山西省3年以来已经解聘不合格评标专家共计3016人。
今年4月25日,山西省发改委网站公布的《关于2023年度续聘评标专家考核的通知》介绍,山西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参加续聘考核:
(一)2023年12月31日前聘期届满;
(二)年龄未满70周岁;
(三)自愿续聘;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五)无犯罪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考核内容为续聘考核以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要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四)《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六)《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八)《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九)《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十)《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
(十一)《山西省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十二)《关于进一步加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活动考勤管理的通知》
(十三)《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
上述通知还介绍,续聘考核采用在线考试形式,从评标专家考核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组成考卷,题型分为单选、多选和判断,试卷总分为150分,合格分数线为120分,考核不合格的评标专家,将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