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廉洁四川微信公号发布了一则案例:《靠企吃企,国企老总聪明反被聪明误》。
吴杨,男,1983年9月生,四川遂宁人。2007年4月参加工作,200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体育中心管理部部长、资产经营部副部长,遂宁东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资产运营部负责人,遂宁东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等职。2023年4月,接受遂宁市河东新区纪工委纪律审查和遂宁市安居区监委监察调查。
2023年7月,吴杨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3年9月,吴杨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安居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
【案情】
“当时我帮大学同学在遂宁某物业公司找了一个工作……”。2023年5月,吴杨被留置接受调查期间,无意间的一句话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
遂宁东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党支部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吴杨
无利不起早,一直把“有利可图”作为行为准则的吴杨,为何会无缘无故帮大学同学找工作?物业公司又为何同意安排职位?办案人员随即展开调查,很快便顺藤摸瓜挖出了吴杨以“同学”之名在管理服务公司挂职,实际自己领“工资”的方式,收受贿赂13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近年来,各种隐形变异、曲线敛财、翻新升级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层出不穷,吴杨自认为给受贿行为穿上“隐身衣”便可“安全无虞”,实际却是掩耳盗铃、徒劳无功,一旦心存侥幸、目无法纪,终将在违纪违法道路上渐行渐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