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行政处罚显示,因涉及56项违法违规事实,对中信银行总行罚款15242.5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62.59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6770万元;罚没合计22475.18万元。
同时,时任中信银行重庆分行副行长兼风险总监宋柯、时任中信银行厦门分行行长周华、时任中信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行长曹黛英和时任中信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兼风险总监陈鹰也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罚单。
对此,中信银行表示,此次处罚所涉问题均发生在2019年及以前年度,该行已根据监管意见,全部完成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本次行政处罚的决定,与前期司法机关对时任行长孙德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依法判决,都充分体现了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要求,该行诚恳接受、坚决服从、坚定执行。
中信银行表示,将认真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定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始终坚持依法合规、诚实守信、稳健审慎、守正创新的经营理念,坚守风险底线,筑牢内控防线,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努力当好维护金融稳定的主力军,为国家金融、经济安全与发展作出中信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