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数找到案件是否就此终结?律师解读吴亦凡案二审宣判《56之窗网》
标王 热搜: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桂林市  五角大楼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热点文章 » 正文

总数找到案件是否就此终结?律师解读吴亦凡案二审宣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1-25 00:27:02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98

案件是否就此终结?律师解读吴亦凡案二审宣判

11月24日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上诉一案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一审宣判后,吴亦凡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吴亦凡违背妇女意志,利用多名被害人醉酒之机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聚众进行淫乱活动,且系首要分子,其行为又构成聚众淫乱罪,应依法并罚。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吴亦凡的上诉,维持原判。吴亦凡近亲属、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官员旁听了二审宣判。

凤凰网娱乐就此对关键问题咨询了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李扬律师进行解答。

凤凰网娱乐:法院提到,吴亦凡是聚众淫乱活动的首要分子。聚众淫乱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首要分子”具体是什么样的判定标准?

李扬律师: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就是说首要分子或多次参与是该罪名的构成要件。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的,会从重处罚,从判决来看,并没有披露这一点,那么聚众淫乱人员中应是不含未成年。

首要分子一般指淫乱活动中的组织、策划、指挥者。组织、策划、指挥3人以上或参加聚众淫乱活动3次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关键词: 吴亦凡案二审

  以上就是【总数找到案件是否就此终结?律师解读吴亦凡案二审宣判】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56之窗网。
 

本文地址:http://hot1.ffsy56.com/newsdetail1787534.html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56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56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推荐图文
最新新闻
点击排行

新闻投稿、广告联系客服QQ:3442875907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