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晚,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办事处发布有关“安徽宠物犬被捕狗队抓走后送往市场宰杀”的情况通报,通报表示,公安机关已依法给予擅自处置捕获犬只的捕狗队吴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赔偿等事宜正在协商。
大桥街道办事处11月23日晚发布的通报
56之窗网此前报道,11月22日,家住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润城尚郡小区的陈女士报料称,自己养了4年的宠物狗“猴子”在主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街道办联系的捕狗队上门抓走,后在海吉星市场被宰杀。据陈女士提供的11月21日她与办案民警的通话录音,该案被定性为盗窃案件。
据陈女士的讲述,10月26日,小区物业向居委会反映称小区内有流浪狗需捕捉,随后物业带领捕狗队一行三人来到了陈女士所开的画室二楼,将正在二楼门口处沙发上睡觉的“猴子”抓走。此时,陈女士的老公在卫生间内,未察觉“猴子”被抓走。
当日下午,得知“猴子”被抓走后,陈女士老公立刻前往安庆市流浪狗收容处红爱流浪犬收容基地寻找“猴子”,但并未找到。随后陈女士联系捕狗队吴某,吴某称“猴子”肯定送到红爱流浪犬收容基地了,后又改口称将“猴子”送至池州市东至县放生了。根据陈女士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吴某先是表示“我明天给你问问”,随后便将陈女士拉黑。
陈女士提供的图片和监控画面上可见,捕狗队三人驾驶私家车,未穿着制服、未佩戴相关证件。据了解,捕狗队吴某非政府工作人员,属街道办联系的第三方公司。
11月10日,在联系捕狗队、街道办均无果的情况下,陈女士至派出所报案,11月11日,吴某前往派出所做笔录,并承认10月26日中午将“猴子”带到了海吉星市场进行宰杀。
11月23日,大桥街道办事处发布情况通报称,吴某对捕获的犬只进行擅自处置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要求。目前,涉事人员已向“猴子”主人诚恳道歉,公安机关已依法给予吴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赔偿等事宜正在协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