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道歉义务!赵丽颖申请强制黑粉道歉 法院曾判决其赔偿2.8万元【图】《56之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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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道歉义务!赵丽颖申请强制黑粉道歉 法院曾判决其赔偿2.8万元【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28 00:39:59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13

9月27日,#赵丽颖申请强制黑粉道歉#空降微博热搜。

法院公告显示,覃某某在新浪微博发布的博文构成以侮辱方式侵害赵丽颖名誉权,被判赔偿赵丽颖2.8万元,同时要在微博置顶公开向赵丽颖赔礼道歉。

然而,在判决生效后,

覃某某未履行致歉义务,赵丽颖申请强制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已有多位网民因侵犯赵丽颖名誉权被起诉。

未履行道歉义务!赵丽颖申请强制黑粉道歉 法院曾判决其赔偿2.8万元

对此,网友们纷纷表示支持赵丽颖维权。

未履行道歉义务!赵丽颖申请强制黑粉道歉 法院曾判决其赔偿2.8万元

赵丽颖申请强制“黑粉”道歉

此前曾多次起诉“黑粉”

9月27日,法院公告称,原告赵丽颖与被告覃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2)京0491民初8842号民事判决书。

被告覃某某是新浪微博账号“凌赏音”(UID为2101677582)(以下简称涉案账号)的注册人和实际使用人。结合被告覃某某在涉案账号上发布的涉案博文以及其配图、视频等,可确定11条涉案博文直接指向原告。在涉案博文中,“吐了。就这种货”等内容,具有明显的侮辱和贬损人格尊严的含义,降低了原告的社会评价,构成以侮辱的方式侵害其名誉权;“玩什么...啊?除了进剧组公费谈恋爱,啥都不会了”等内容缺乏事实依据,且易使公众对原告的人品产生负面评价,损害了原告的社会形象,构成以诽谤的方式侵害其名誉权。

综上,本院认为被告覃琳闳发表的涉案博文已经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犯,原告有权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判决如下:一、被告覃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新浪微博账号“凌赏音”(UID:2101677582)主页置顶公开向原告赵丽颖赔礼道歉,持续时间不少于30日,致歉内容须经本院审核。如被告覃某某逾期不履行上述内容,本院将依原告赵丽颖申请,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本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覃某某负担;二、被告覃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赵丽颖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合理支出8000元,共计28000元;三、驳回原告赵丽颖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判决生效后,

覃某某未履行致歉义务,赵丽颖申请强制执行

{案号:(2023)京0491执2376号}。现对上述判决主要内容予以公告。未履行道歉义务!赵丽颖申请强制黑粉道歉 法院曾判决其赔偿2.8万元

这并非是赵丽颖第一次状告“黑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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