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56之窗网》
标王 热搜: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桂林市  五角大楼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热点新闻 » 正文

《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02 00:03:00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30

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 国家疾控局近日印发《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属地管理、多方参与、科学循证、及时高效的原则,提出建立多部门会商工作机制和风险评估专家组,对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工作模式、主要流程和产出应用进行了规范。

办法共有17条条款,主要从法律依据和工作原则、责任和分工、情形频次和方法内容、政策和保障共4个方面,聚焦防范和化解传染病疫情风险,进一步强化了疾控系统内部业务管理,细化实化了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的具体要求。

风险评估是增强传染病疫情早期监测预警能力,防范和化解公共卫生风险的重要手段。办法明确,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定期开展日常风险评估。国家级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周、市级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月开展一次日常风险评估。日常风险评估频次可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工作需要动态调整。

根据办法,在常规监测或日常风险评估中发现以下异常情形时,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开展专题风险评估,包括:发现新发突发急性传染病、甲类或按甲类管理的法定传染病;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输入我国并出现本土传播;传染病常见的流行模式发生明显改变、发病率或死亡率异常升高或地区分布明显扩大;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2例及以上的聚集性重症与死亡病例等情形。(记者 顾天成)

 

  以上就是【《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56之窗网。
 

本文地址:http://hot1.ffsy56.com/newsdetail1768451.html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56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56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推荐图文
最新新闻
点击排行

新闻投稿、广告联系客服QQ:3442875907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