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1岁男孩跳楼自杀,其父母刑事自诉孩子班主任侮辱罪一案,于4月28日在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经过当天近13个小时的审理,法院择期宣判。8月4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男孩父亲张定杰处获悉,法院将于8月9日开庭宣判此案。
张定杰收到的开庭宣判通知
张定杰告诉记者,自己近日收到了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通知开庭宣判的传票,案件将于8月9日上午9时30分开庭宣判。从4月28日开庭审理,张定杰等待法院宣判足足等了3个多月。收到宣判消息的张定杰,感到期待和激动,同时又有些许担忧。
教室监控显示邹某曾打过宽宽
记者注意到,从张定杰提供的法院传票显示,案由一栏由此前的侮辱罪变更为侮辱罪和虐待被看护人罪。张定杰解释道,“这是由于在诉讼中,我们追加了诉讼请求——虐待被看护人罪。”
据此前报道,2021年11月9日,江西九江市11岁男孩宽宽在放学后,在自家小区高楼跳楼自杀,后来其父母在宽宽的身上找到一封遗书,内容为指认班主任邹某对其使用暴力。在事发后宽宽父母在查看教室当天及前半个月监控发现,邹某多次对宽宽进行言语讥讽、侮辱,甚至还揪起学生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