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频截图
6月29日,江苏苏州吴中区一名24岁小伙,在一小区高层楼顶徘徊数小时后跳下不幸身亡。年轻的生命消逝令人遗憾,而现场一名围观男子的做法更是令人愤慨。据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小伙在楼顶犹豫徘徊时,一名途经事发地的大爷不仅未劝阻,还对着楼顶喊骂起哄,大声叫嚷“跳,赶紧跳,不跳不是人”。
图源:吴中公安
6月30日晚间,苏州公安局吴中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6月29日17时许,一名24岁男子在吴中区某高层建筑欲轻生。沈某(男,67岁)途经事发地,现场起哄,发表怂恿跳楼等不当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沈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强烈建议严惩起哄者”“起哄是否应该受到处罚”等话题也随之引发广泛讨论。
沈某后续可能面临哪些法律责任?北京市尚公(重庆)律师事务所的李国强律师告诉潮新闻记者,按照目前刑事法律的规定,对于这种起哄的行为,如果造成社会秩序混乱,或造成较坏社会影响,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怂恿起哄的人有可能承担除了行政责任外的民事责任,也就是侵权责任;如果情节较为轻微,则以教育为主,适当惩戒。
记者搜索发现,近年来,恶意起哄、怂恿跳楼等行为并非个例。2015年7月,沈阳一女子骑窗欲跳楼,楼下看热闹人群中传来口哨声、起哄声,最后女子坠楼身亡;2018年6月,甘肃庆阳女生跳楼一事中,就有人在楼下喊“怎么还不跳”,甚至拍手起哄,随后多名恶意起哄者被警方行政拘留;2020年12月,河南邓州市一女子在某跨河大桥欲轻生投河,杨某奇为了博人眼球,现场起哄怂恿该女子投河自杀,并拍摄视频在网上发布,被行政拘留9日。
有网友提出,围观起哄怂恿人跳楼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李国强律师指出,单就“苏州吴中男子起哄跳楼”来说,从新闻披露的情况看,这两个较为严重的罪名是很难构成的,意欲跳楼者是成年人,是否选择跳楼是他本人的意愿与选择,其他人的言语怂恿可能无法直接导致伤害以及死亡,所以较难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
潮新闻客户端记者鲁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