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未成年骚扰少女1人被拘:酒店内猥亵两少女
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屡禁不止,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会从轻处罚或者没有任何处罚,正因此也让许多未成年犯罪更加变本加厉!3未成年骚扰少女1人被拘!
5月31日,有网友反映,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有2名少女疑被同校3名高年级男性轮流猥亵,3名涉案人员因未满18周岁被从轻处罚,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3未成年骚扰少女1人被拘,其中,一名男性因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未被拘留,一名男性因年龄问题也未被拘留,只有一人被行政拘留十日。许多网友质疑,未成年人实施猥亵行为在法律上应当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31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两名被害少女家属。一位家属介绍,当天,涉案的3名男生同时开了两个房间,分别轮流对两名少女进行了长达80多分钟的侵害。受害者家属还表示,“本案明显有强制猥亵、公共场所猥亵(出租车)、聚众猥亵等情节,而且其中一名少女未满14岁,应属于强制猥亵儿童,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我们家属以刑事案件报警,当地却将此案定性为普通治安案件。”
↑监护人从附近商家的监控发现,一名男生在后方用手推着少女肩膀往马路上走
6月1日,红星新闻记者就此事致电秦皇岛市公安局北戴河分局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本案已结案,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记者从秦皇岛市妇女联合会获悉,事发后市妇联也收到关于此事的举报,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十分重视,共同协调相关部门处理此事。3未成年骚扰少女1人被拘!
【家属】
3名高年级男生哄骗两少女?
“到酒店房间看看电影打打牌”
31日下午,受害少女之一的小可(化名)监护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女儿小可(15岁)与同学小丽(化名13岁)就读于秦皇岛市某学校,该校是一所全封闭式半军事化管理的专业学校。今年3月,由于该校多名学生感染甲流,学校老师组织学生外出打吊瓶。小可和小丽外出时,遇到同校两名高年级男生杨某某以及袁某某。“根据小可后来在派出所的口供,用餐后在两名男生相邀下前往附近台球厅打台球,期间两位女生害怕老师发现表示想回校。杨某某与袁某某开始诱骗她们说要带她们去好玩的地方,两名女孩表示不同意。”
小可监护人从附近商家的监控发现,随后两名男生强制将两名女孩带离台球厅。该监护人提供的一段57秒的监控视频显示,3月4日12点44分,其中一名黑衣男生推着一名白衣少女走出了台球厅,男生在后方用左手推着少女肩膀往马路上走。“随后,几人上了一辆出租车,在车上,两名男生对13岁的小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猥亵。”
小可监护人称,到达北戴河车站附近时,杨某某以及袁某某两名高年级男生下车后谎骗两位女生去买东西,实际是前往白玉兰宾馆办理开房手续,让她们在路边等待,“男生继续哄骗她们,就是一次同学聚会派对,其他同学马上也会来。只是到酒店房间看看电影打打牌,两名少女受骗后进入酒店房间内”。后来警方调查酒店监控才知道涉案男生同时开了521、523两个房间,分别轮流对两名少女开始长达80多分钟的侵害。
家属随小丽和小可在北戴河车站派出所录口供时得知,中途,还有封某某和一名年龄较小男生(该男生未参与侵害)进入酒店房间。“在侵害过程中,袁某某还通过外卖购买了一盒避孕套。我女儿小可年纪大一点,就一直敲隔壁酒店的门,才致使小丽未被侵害”。两名受害少女录口供时回忆道,几名高年级男性实施侵害过程中,轮流有强制搂抱、伸舌头、压制、抱摔、强行触摸隐私部位等行为。
此外,涉案男生还进行了语言威胁,称两名女孩要是报告老师,就会“传死”她们。“传死”指在学校编造谣言损害她们名誉等行为。
【警方】
3名涉案人员对女孩进行不同程度的猥亵
小可监护人介绍,事发当天2名受害少女的家长都在外地工作,不在秦皇岛。接到小可求助电话后,家属当晚10点左右向事发地秦皇岛市公安局110进行了刑事报案。小可家属提供的北戴河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3月22日,当地警方对涉事的3名涉案人员均做出了行政拘留十日的治安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违法行为人杨某某,2006年10月出生,秦皇岛市某学校学生。现查明,2023年3月4日13时03分至14时45分,杨某某伙同袁某某、封某某三人在北戴河火车站某酒店521、523房间对小可和小丽二人进行不同程度猥亵。杨某某对受害人小可、小丽2名受害者有身体压制、抚摸、亲吻、搂抱等行为。因杨某某未满18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违法人杨某某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杨某某行政拘留十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