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这个回应不但不能服众,反而引发出市民的很多疑问!根据道路交通法明文规定,凡上路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必须悬挂号牌,没有车可以例外。
遵纪守法,这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任何人都不能享有特权,如果违反了相应的法律法规,那就要接受相应的处罚;而作为执法人员,也必须依法办事,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也不能选择性执法,否则就是知法犯法。
6月1日,一则“城管执法车未悬挂牌照就能上路的”的消息引发广大市民的好奇与质疑。
市民质疑的点在于:一辆城管执法车在街上行驶时,不仅没有悬挂号牌就连临时牌照都没有,结果反馈上去被告知是有备案的,是合法的!
执法者必先守法,这是最基本的道理。如果城管的车可以“备案”上路,是不是很多车都可以不挂牌照了呢?这种没有车牌的车,如果发生事故上哪里去找?
因此,国家法律是至高的存在,任何部门都应当依法办事。作为执法部门更应当守法,不能因为自己是执法部门就理所当然的在其他方面就具有特权,执法部门的特权只应当在法律赋予的范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