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纠正斑马线“低头族”现象
浙江已有多地立法予以禁止
记者注意到,为纠正斑马线“低头族”现象,除宁波外,浙江已有多地立法予以禁止。
如2019年开始实施的《温州 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禁止“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嬉戏等”,违反者处警告或10元罚款 。《条例》施行后不久,当地便开出了第一张行人过马路看手机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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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起实施的《嘉兴 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也针对“低头玩手机”过马路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条例》指出,禁止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浏览手持电子设备、嬉闹,违反规定者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2020年10月1日起,台州 首部为“文明”立法的地方性法规《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浏览手机等电子设备、嬉闹、停留,影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或 者 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2021年4月修订的《杭州 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原来“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的基础上增加了对行人的要求,规定行人在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不浏览手持电子设备,快速通过、不停留不嬉闹。
全国多地立法禁止
据央广网3月5日报道,近日,《厦门 经济特区斑马线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对行人的通行要求:行人不得在斑马线上坐卧、停留、嬉闹或浏览手持电子设备,违反相关规定,妨碍车辆合法通行的,将被处以警告或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