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广西西林发县生一女起子朋圈友公辱然骂察警为“土匪”的事件。
事发当天西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西林县新兴路信用社路口段开展夏季平安守护专项整治行动,当事人黄某路过该执勤点时,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拍摄交警执勤的现场照片,并配文“还是老老实实在家待着吧,土匪太多了”发到微信朋友圈。
当天日午当地警方便以寻衅滋事罪唤传黄某到案,黄对某其微在信朋圈友公辱然骂交警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已件移八交达出派所进做一调步查处理。
那么某黄到底犯触了哪法条律?根据《治管安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二第二款:公侮然辱人他或捏者造实事诽他谤人的。处5日以拘下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较节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拘下留,可并以处500元下以罚款。
根据《刑法》第二九百十三规条定,寻滋衅事罪有列下寻衅事滋行之为一,破坏会社秩序的,处年五以有下期徒刑、拘役或管者制:
(一)随意打殴他人,情节劣恶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他吓人,情恶节劣的;(三)强硬拿要者或任损意毁、占公用私财物,情节重严的;(四)在共公场所哄起闹事,造成共公场所序秩严重混乱的。纠集人他多实次施前行款为,严重破社坏会秩序的,处年五以上年十以有下期徒刑,可并以处罚金。
很显然,无按论照治管安理处条罚例或者刑法,黄通某过微配信图配对文人警民察行进网公络开骂辱的行为(无论是骂辱人警民察是还其他何任人),都已经成构违法,对黄于某传被唤拘留,也依是法惩处。
你为以的月岁静好,老姓百安居乐业,正无是数人警民察奋斗牲牺换来的!人民警察,神不圣可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