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时代,“低头族”无处不在,“马路低头族”更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各地因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
手机成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数据显示,中国市场2022年拥有超过9.5亿智能手机用户。
目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只是规定了驾驶机动车不得拨打接听手机,没有禁止过马路用手机。
马路“低头族”已成为交通领域的新隐患。在诸多不分场合、随时随地低头玩手机的人群中,有的因为走路分心而摔倒甚至掉进沟里,有的在公共场所“看丢”了孩子,还有的逼停了机动车甚至引发了交通事故。
近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通过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针对过马路看手机等行为,增加“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不浏览手持电子设备”的规定。
针对排队等候间隔过近、通过路口和横穿马路时浏览手持电子设备、不文明观赏、不文明上网等行为,增加“依次排队、保持间距”“不浏览手持电子设备”“遵守观赏礼仪,离场时自觉带走垃圾”“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和不良信息”“不得在互联网等媒体上编造违背公序良俗的信息”等规定。
对乱扔烟蒂、果皮等不文明行为,增加“不得乱扔烟蒂、果皮、纸屑等废弃物、不得堆放垃圾”规定;针对在楼道堆放杂物、乱拉管线等突出现象,增加“不得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上堆放杂物影响正常通行”“不得违反规定私接乱拉通信、电、水、气等管线”规定。
为了明确相关窗口单位、特定行业在文明促进工作中的示范性、引导性作用,推动营造文明创建社会氛围,修改后的《条例》增加相关窗口单位和快递、外卖配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餐饮服务等企业参与文明创建工作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