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台州。朱某与妻子周某遇到醉酒的俞某。俞某看到周某经过时,想起两人曾因琐事发生过口角,冲上前狠狠拉扯周某的衣领。男子为护妻打伤醉酒男,朱某眼看妻子被打,将俞某推倒在地,俞某起身后继续纠缠,被朱某踢了一脚。周边的村民将二人劝开后,俞某继续抓起身边杂物朝着周某乱砸,并不断辱骂周某。
事后经鉴定,俞某第六、七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一级。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朱某在整个行为过程中没有使用器械,防卫手段合理,属于正当防卫,作出不起诉决定。而俞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立案侦查。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对正当防卫“度”的把握需要注意什么?男子为护妻打伤醉酒男!
一是权利不能滥用,“过”与“不及”均非司法之追求。一方面,对明确的犯罪、反击型案件,要鼓励大胆适用正当防卫,纠正以往常被视作“正常”的保守惯性,避免对防卫行为作过苛、过严要求;另一方面,司法实践也不能矫枉过正,防止“一刀切”“简单化”。
二是在一般防卫中,要注意防卫措施的强度应当具有必要性。若防卫措施的强度与侵害的程度相差悬殊,则成立防卫过当,负刑事责任。
三是对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的侵害行为,以及亲属之间发生的侵害行为,在认定防卫性质时要仔细分辨。
公民遇到不法侵害应优先选择报警,男子为护妻打伤醉酒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