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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广东“坟爷”骗贷案重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07 01:04:56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42

广东“坟爷”骗贷案重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

5月5日上午,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近日,广东汕尾市中院对“坟爷”林耀昌贷款诈骗案作出重审一审判决,认定林耀昌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四年前,汕尾中院曾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林耀昌构成贷款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林耀昌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之后,广东省高院撤销这一判决,并发回汕尾中院重审。广东“坟爷”骗贷案重审!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林耀昌原为汕尾市、陆丰市两级人大代表,事发前系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墓负责人。自2009年起,当地村民林键国开始实名举报林耀昌,指其在未取得用地许可的情况下,大量改变土地用途,非法占用88.13亩林地伐林开山,毁坏农用地,先后违建5164个墓穴。林耀昌为脱罪,向时任陆丰市公安局局长行贿现金20万元。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引发舆论关注,林耀昌被称为“坟爷”。

2016年11月17日,东莞中院对林耀昌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林耀昌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广东“坟爷”骗贷案重审!

广东“坟爷”骗贷案重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

在林耀昌服刑期间,林键国的举报仍未停止。举报人林键国告诉澎湃新闻,2013年,林耀昌在被追逃期间,涉嫌向银行诈骗贷款780万元。另据中新网报道,中国银监会汕尾银监分局此前出具的正式答复函表明,与林耀昌有关联的陆丰长城投资公司在2013年6月29日向陆丰农信社贷款780万,到期日期为2014年6月25日。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6月29日,正处于林耀昌被警方网上追逃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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