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富顺县法院对一起重婚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翠花(化名)被判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经法院审理发现,王翠花在1991年3月与莽哥(化名)结婚。然而,2007年7月,王翠花得知莽哥因犯罪行为可能面临无期徒刑,于是让其父亲设法解除他们的婚姻关系。王翠花的父亲通过提供虚假死亡证明,将莽哥的户口在派出所注销。2010年,在明知莽哥尚未死亡且婚姻关系未解除的情况下,王翠花冒充丧偶者与他人登记结婚。
此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因为它涉及到重婚罪的法律界定和道德问题。重婚罪是指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再次结婚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在本案中,王翠花明知其与莽哥的婚姻关系未解除,仍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罪。
同时此案也引发了网友的讨论。在婚姻关系中,忠诚和诚实是必不可少的品质。王翠花在面临丈夫莽哥犯罪受罚的困境时,选择利用虚假死亡证明解除婚姻关系,再次结婚,这一行为引发广大网友讨论,为什么不能直接起诉离婚,莫非另有隐情?
有网友猜测:注销户口财产都是她的,离婚只能分一半。这个女的够狠,那么多年夫妻感情,还有共同的孩子。
不过现在说什么都多说无益,庭审中,被告人对重婚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罪行,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请求法院从轻处罚。法庭考虑到被告人自首并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判处其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王翠花当庭表示服从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