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孩使用校内“漫步器”受伤,家长时隔两年来索赔10万
“学校让我说个数,我认为赔偿不下10万元”!
河北保定,王先生10岁的女儿放学后和同学等校车回家,等车期间两人跑到校内的漫步器上玩,结果女儿不小心被磕伤眼眶,时隔两年后,王先生找到学校讨要说法,认为女儿的损失应由学校来赔偿。
2021年,王先生的女儿照常坐辖区教育局分派的校车回家,在校内等车期间,她和同学去学校内的器械上玩,两个孩子一人一只脚踩在漫步器上晃,结果意外发生,老师看到后第一时间拨打了120。
通过医院诊断,王先生的女儿两只眼睛周围都有伤口,右侧眼眶内壁凹陷性骨折,学校先垫付了2000余元医药费,剩余费用则准备去走责任保险。
不过保险只能报销治疗费用,如果想祛疤,这属于美容项目,保险并不承担。
王先生也没有接受学校的这个提议。
在王先生看来,事情发生在学校,所以孩子的损失,应该由学校来承担。
事发后他就一直和学校协商,但因为疫情原因,这件事被他放下了。
几天前,王先生再次找到学校,想要按照一个疤5万元,两个疤10万元的标准让学校赔偿。
对此,学校表示他们有给学生买了保险,但是家长当时拒绝了,而且出事前后,他们都有紧急处理,现在家长要求赔偿10万元,却给不出依据,他们也无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