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前同事透露薪酬被开除,法院:合理披露薪酬,不构成严重违纪
因向前同事透露个人薪酬,男子殷某遭公司开除。
因披露个人薪酬给前同事,遭到公司单方面解聘,这事你怎么看?
近日,就有劳动者亲身遭遇了此事,为此,他还起诉到了法院。
那么,劳动者披露自身薪酬,真的算违纪吗?
上海长宁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陈宇琦指出,殷某将本人工资流水提供给案外人用以诉讼,是对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并且根据法院查明的公司对于违反保密记录的相关规定,公司要求员工不得提供的是公司相关的财务制度,以及整个薪酬制度,而个人的薪资内容并不等同于公司的整体薪酬制度。
近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长宁法院”)发布“涉违纪解除类劳动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上述“某茶业公司诉殷某劳动合同纠纷案”便在其中。
记者从上海长宁法院获悉,2016年4月,殷某入职某茶业公司。双方签署的《商业秘密保护及竞业禁止协议》约定,殷某不得泄露公司不公开的财务状况、财务资料和薪酬制度等。此外,殷某签字签收的《员工手册》载明,员工违反保密制度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此后,殷某向公司已离职员工提供殷某自身的工资明细,公司遂解除劳动合同。
上海长宁法院经审理认为,殷某将其本人的工资银行明细提供给案外人用以诉讼,既是员工对其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也是配合审理该案的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之需要,该行为具有合理性。殷某披露的是自己的薪酬内容,非公司整体的薪酬制度,实际未达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程度。某茶业公司据此解除与殷某之间的劳动合同,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法院认定,某茶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殷某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