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台湾中时新闻网等媒体报道,26日,台湾法院就南港展览馆及龙潭购地洗钱案,将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判刑1年,已通知检方启动防逃机制。
陈致中(图源:台媒)
报道称,台湾“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将民进党当局前领导人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判刑1年,并处罚金150万元(新台币),陈致中妻子黄睿靓判刑10月,并处罚金100万元,缓刑4年,并给付公库100万元。陈致中夫妻遭扣案的洗钱财物816万余元美金没收。
该案始于台湾“高检署查黑中心”“最高检察署特别侦查组”(均已裁撤)先后起诉陈水扁所涉4大案(国务费案、南港展览馆案、龙潭购地案及洗钱案),经过并案及一、二、三审审理及发回后,部分案件已判决确定。
台湾地区高等法院判决指出,吴淑珍收受龙潭购地案、南港展览馆案贿赂钱款后,指示陈水扁家友人蔡铭哲将款项汇入海外账户藏匿;部分款项利用人头账户转汇洗钱回台湾,其他款项则指示儿子陈致中、媳妇黄睿靓洗钱汇入海外账户。
陈致中夫妇(图源:中时新闻网)
吴淑珍虽然否认,但蔡铭哲在侦查及多次庭审中均坦承罪行,吴淑珍在龙潭案及南港案均判刑确定,依法判决吴淑珍有期徒刑2年,扣案洗钱财物及孳息共299万8352.4美元没收。台“最高法院”认为,二审认定吴无正当理由到庭,但依高雄长庚医院在去年对她的诊断证明,及新冠疫情变化等,她是否有因疾病不能到庭,二审判决理由不备及调查职责未尽,此部分撤销发回重审。
至于陈水扁涉犯诈领国务费部分,台湾“联合新闻网”指出,在绿营强力“修法”除罪后,陈水扁等7人去年获判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