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多次在不同场合辱骂同事,致使同事打碎玻璃割伤颈部以自证清白 ,后来又出现重度抑郁情绪 。对方将王某告上法庭。近日,东城法院发布消息,王某被认定侵犯他人名誉权,判令他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医疗损失费、精神损失费 。
案件被告人王某是北京某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任执行董事,原告黄某原为该公司股东,任副总经理。2022年1月,王某到张家口出差,被人跟踪堵截,因自己的出差行程知道的人很少,王某怀疑是黄某将自己的行程信息泄露出去。
当年1月9日,公司例会上,王某说他在张家口出差时被跟踪并推测其行踪系公司内部人员泄露,言语中直接将矛头指向黄某。王某说完自己的推测,要求公司其他部门领导对此发表意见,明确谁是“内鬼”,其他人员对此都予以附和,黄某则明确否认。在这个过程中,双方言辞激烈,情绪激动。为自证清白,黄某突然摔碎玻璃器物,割伤自己颈部,众人的尖叫声中,黄某被送往医院。
但事情并未就此结束。此后,王某多次在不同的微信群里辱骂黄某,1月11日起,虽然手上没有证据,王某还是先后在公司会议、物业大家庭、股东群、区域经理群等多个微信群内发表“损害公司利益”“地地道道的汉奸”等内容,直指黄某倒卖公司项目,引发多人在群内附和并相继发出“汉奸”“内鬼”“叛徒”“黑恶势力”“锄奸”等内容。
黄某曾在群内发送个人声明图片截图,表明自己并不存在群内讨论的相关情况,会对相关人员的言行追究法律责任。不过所遭受的攻击并未停止,黄某自称,之后因不堪其扰,他深受打击,情绪低落。经医院诊断,存在重度抑郁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