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发文称,今年3月8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追缴罪犯郗同福受贿财物,对其位于连云港市某小区及某路段的34套房产进行查封和执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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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极目新闻报道,3月31日,记者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信息属实。另外,据顶端新闻报道,记者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工作人员处获悉,上述文件属实,且相关执行信息及诉讼信息均公开可查,“不同的是,一般情况下,相关权利人行使权利时间以收到执行局相关通知为准,而且每个案件我们都会有专门负责该案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顶端新闻记者查询发现,目前涉案房产在二手房交易网站每平方售价超8000元,涉及金额超千万。
公开信息显示,郗同福曾任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连云港市委常委、连云区委书记等职。他曾称,“我在这十几年时间里,时刻不忘为自己、为亲友谋取私利,没有条件时等机会创造条件,有条件时我绝不放过,就是老母鸡从家门前经过,我也要捉回家下个蛋后再放走。”
图片来源: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曾与妻弟共计获得
某小区房产65套、车位30个
查封公告显示,该院为执行(2018)苏11刑初26号刑事判决,追缴罪犯郗同福受贿财物。江苏省监察委员会于2018年3月28日查封其下列房产。公告列举了郗同福位于连云港市永和国际新城一、二期,连云港市云和路的34套房产的具体信息。公告要求,查封期间,任何人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转移、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