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安然
电动自行车撞人逃逸,他手上装着馒头的塑料袋上一个“王哥馒头”的标识,让交警找到了破案线索。肇事者宋某也因为这个标识,被警察送进了拘留所。
2月21日早高峰,海淀区小关西后街与小关街交叉口,一名自行车骑车人被后方驶来的电动自行车撞倒。肇事人短暂地和伤者说了几句话,马上离开了现场。
接到报警后,清河交通大队事故组两名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勘查。事发地点在居民区里,小路交错复杂。事发时车多人多,电动自行车骑车人逃跑路径很难确认。被撞伤的是一位老人,此时伤势严重,提供不了任何线索。办案民警发现,事发地点离探头比较远,拍下来的肇事嫌疑人特征模糊,肇事的电动自行车确实有车牌,不过什么都看不清楚。
民警于是立即走访周围的居民,再反复琢磨探头拍下的画面,终于发现了肇事车的一个落脚点。在案发当天,肇事骑行人曾经拿着几袋馒头进入小关菜店,而装馒头的塑料袋上印有“王哥馒头”的标识。
经进一步工作,民警找到“王哥馒头”的发货地——位于北辰附近的裕民市场,再调取这里的监控录像,发现了与事故嫌疑车辆外观一致的车子,由此最终确定了肇事嫌疑人是宋某。民警随即将他抓获。
经询问,宋某承认了撞伤老人后逃逸的情况。因“驾驶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行为,他被海淀分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