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韩国媒体Dispatch曝光李秀满涉嫌职务侵占,涉及款项高达7443亿韩元(约合人民币40亿元)。
据D社报道,从1999年计划上市时开始,为了实行有偿增资,李秀满染指公司资金,从SM娱乐企业账户中取钱缴纳了股金。证券交易所相关人士表示,“增资是将外部资金引入公司,但在实际情况下,实际上并没有钱流入公司。把公司的钱拿出来,重新投入到公司里,这是像吸引投资一样欺骗投资者的行为,更像是诈骗。”
2003年1月,李秀满被列入国际刑警组织通缉要犯名单。李秀满5月主动回国,接受检方调查。结果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D社曝光法院审判时,显示“李秀满挪用公司资金11.5亿元用于认购股票。在没有实质性资本证据的情况下,假装缴纳了股款,并记载了法人资本增加的不实事实。由于罪行严重,相应的处罚是不可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