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狂飙》爆火,有网友发现剧中饰演钟阿四的演员含笑曾涉毒,剧方称将修改删除涉及该演员的片段,演员本人也于微博上发文致歉。道歉中他说,希望离开的那一天,他“算是个好人”。人也许真的可以改过自新,但绝不能作为艺人出现。
艺人是公众人物,需要起到引导的作用,成为榜样;而涉毒是破坏社会法制与道德底线的行为,是“零容忍”的存在,“涉毒”与“艺人”本就相悖,永不录用涉毒艺人是底线。
有人说,含笑涉毒事件已过去很久,永远不给机会改过自新、重返荧屏是不是不合适?在@中国新闻网 发布的一项网络调查中,关于#应该给涉毒艺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吗#这个问题,有近8万名网友,以压倒性比例投票给“不应该给,缉毒警察不能白牺牲”。
2014年9月,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坚持正确导向,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