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上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第50民事部驳回了朴有天取消禁令的申请。
去年,随着朴有天和前经纪公司的矛盾愈演愈烈,围绕收益分配等问题发生纠纷,朴有天指责经纪公司在过去两年间没有支付他一分钱报酬,而经纪公司则主张帮助朴有天解决了超过2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000万元)的个人债务,指责朴有天违反所属协议与其他公司合作。
随着双方矛盾升级,朴有天的经纪公司向法院申请对朴有天的活动禁令并得到批准,根据该禁令,朴有天在诉讼期间将不得进行唱片以及影像的制作,宣传等一切演艺活动。
朴有天主演电影《献给邪恶》定档于10月上映。在与所属公司发生矛盾之前就已经准备的这部电影虽然已经确定上映,但由于被禁止在国内演艺活动,预计很难见到朴有天的直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