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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造谣“孕妇流产”者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9-10 00:07:24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136

9月8日,大庆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网传“大庆市孕妇就医被拒流产”问题的调查情况通报,目前,造谣者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大庆造谣“孕妇流产”者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2年9月2日,有网友反映“大庆市孕妇就医被拒流产”问题后,大庆市公安机关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了深入调查。

现已查明,9月2日11时左右,大庆市萨尔图街道馨民苑小区(临时管控区域)居民李某某(孕妇)在其丈夫苏某某陪同下,自行前往大庆油田总医院就医。由于李某某健康码为黄码,医院门诊部为其做了抗原筛查,筛查结果为阴性后,二人随即进入医院产科就诊,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医生认为孕妇正常妊娠状态,暂不需要特殊处置,建议随诊。14时27分,二人自行离开大庆油田总医院。

在就诊过程中,苏某某多次联系社区和街道工作人员要求为其爱人李某某转码。李某某居住地为风险管控地区,属于被赋黄码人员范围。按规定连续3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可自动转为绿码。8月27日至9月2日上午,李某某只做了2次核酸,未达到转绿码条件。由于在沟通过程中,李某某、苏某某夫妻二人对街道社区回复过程不满意,出院返家后遂上网发帖,谎称“孕妇就医被拒流产”。

9月5日,大庆油田总医院为李某某(孕妇)做专业检查,诊断为早孕活胎,系正常妊娠状态,未流产。

李某某、苏某某夫妻二人对自己为发泄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不满情绪、在网上编造散播不实言论的行为供认不讳,并承认错误。目前,李某某、苏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已经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传谣需承担法律责任。网络空间需要广大网民理性维护,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关键词: 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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