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把自己想象成一个被害人,恕无法共情。”检方认为,劳荣枝主观恶性极深,将被害人称为“猴子”,还百般为自己开罪。归案后,劳荣枝对关键问题避而不谈,想要求生,但对于被害人而言,生命已被剥夺。
新京报记者 左琳 罗振宇 李阳 傅应林 编辑 刘倩 校对 张彦君
8月20日上午9时,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一案继续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在当天的庭审中,检辩双方分别提交了新证据,并进行最后一轮举证质证。劳荣枝、辩护人和出庭检察员围绕劳荣枝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审量刑是否过重、一审程序是否违法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劳荣枝在最后陈述中称“如果能回归社会,会尽力赔偿被害人家属”。
20日18时20分许,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8月18日上午9时30分到20日下午6时许,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一案。图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检方提交多份证人证言,反驳劳荣枝曾被法子英强奸及堕胎
在8月20日上午的庭审中,检方共提交了六组证人证言。
在庭审中,劳荣枝称,她在九江生活期间遭到法子英强奸,半年内两度堕胎,其中一次堕胎是在九江市妇幼保健院,甚至在刚堕完胎后仍被法子英侵犯。
检方提交的证人陈某的询问笔录提到,法子英与劳荣枝在一场婚礼上认识,后来双方以男女朋友名义交往。法子英比较强势,发现劳荣枝跟其他人在一起时,就会对劳荣枝拳打脚踢,但有时法子英对劳荣枝也很好,劳荣枝要的东西法子英都会买,法子英多次找陈某借钱,借钱时曾说劳荣枝爱慕虚荣,称劳荣枝是个“花钱的祖宗”。
对于劳荣枝被法子英强奸一事,陈某则称“没有听说过”。此外,检方还找到了劳荣枝口中当年为她做堕胎手术的九江市妇幼保健院医生,但该名医生的证言显示,劳荣枝并未在该院做过堕胎手术,检方也没有在该院找到相关记录。
劳荣枝曾提到,有一次堕胎是在法子英的姐姐的陪同下去医院做的。但检方提交的法子英的三姐、四姐和劳荣枝在石油系统的同事的证言显示,三人均没有听说过劳荣枝为法子英堕过胎。
劳荣枝在九江师范学校时期的同学则作证称,自己在1995年时曾接到过劳荣枝的电话,在电话中,劳荣枝很开心,说自己找了个男朋友,对方有老婆,男朋友还准备带自己去外地工作。后来该同学与劳荣枝见面时,劳荣枝的状态很不好,看上去很害怕男朋友。后来该同学通过新闻得知,劳荣枝口中的男朋友就是法子英。这名同学还提到,劳荣枝曾在电话里说自己没钱,被强奸了,上厕所流了很多血,但劳荣枝并没有在电话中说是被谁强奸。
检方认为,上述证人证言说明,劳荣枝说自己曾堕胎这一情况不存在,不足以证实劳荣枝遭到法子英强奸。
▲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一案庭审现场,穿防护服的为劳荣枝。图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据法子英的刑事判决书,1981年,法子英因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被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劳荣枝在庭审中多次称,自己是受法子英胁迫,法子英曾拿一起发生在九江的灭门案恐吓自己不能离开他,否则他就要伤害她的家人。劳荣枝称,在与法子英逃亡重庆时自己提出过离开,但招来的却是殴打和威胁。其间法子英还去九江找过曾经的狱友刘某,并伙同刘某入室抢劫。“法子英就是想拉刘某下水,让刘某陪他一起逃亡。”劳荣枝说。
检方则表示,并未查到劳荣枝所说的该起刘某入室抢劫相关案情。
在庭上,刘某的证言也被检方作为新证据一并提交。刘某称自己曾因强奸入狱,与法子英“关系还可以”,但不知道法子英出狱的时间。自己出狱后,在1996年至1998年间在广东做传销,其间也未与法子英联系,直到劳荣枝被捕后,他才知道劳荣枝的男朋友是法子英,此前不知二人的关系。
此外,检方还提交了劳荣枝母亲的证言。劳荣枝的母亲称,劳荣枝曾在“南昌灭门案”后往家中打过一次电话。她在电话中告诉女儿,警方把劳荣枝留在家中的相册拿走了,并叮嘱女儿在外面“放精明点”,其意思是让女儿尽快离开法子英。
▲开庭前,劳荣枝正在进入法庭。图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