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律师公开胡歌肖像维权案进展情况,胡歌诉“誉诺公司”肖像权、姓名权纠纷案一审胜诉。
公司应发布道歉声明,赔偿胡歌经济损失300000元及维权费用30000元;诉“昌茂公司”肖像权、姓名权纠纷案一审胜诉,公司应发布道歉声明,赔偿胡歌经济损失600000元及维权费用25000元。
情况说明
14日,律师公开胡歌肖像维权案进展情况,胡歌诉“誉诺公司”肖像权、姓名权纠纷案一审胜诉。
公司应发布道歉声明,赔偿胡歌经济损失300000元及维权费用30000元;诉“昌茂公司”肖像权、姓名权纠纷案一审胜诉,公司应发布道歉声明,赔偿胡歌经济损失600000元及维权费用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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