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姐弟坠亡案两被告人已上诉 此前均被判死刑【图】《56之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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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姐弟坠亡案两被告人已上诉 此前均被判死刑【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21 00:10:23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71

2022年1月19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重庆姐弟被生父从楼上扔下坠亡案被告人张波、叶诚尘在法定上诉期内递交了材料,提出上诉。

此前重庆市五中院一审认为,张波与叶诚尘共谋,采取制造意外高坠方式,故意非法剥夺张波两名亲生未成年子女的生命,致二人死亡,张波、叶诚尘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二被告人的行为突破了法律底线、道德底线、人伦底线,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主观恶性极深,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2021年12月28日上午,重庆市五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波、叶诚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记者了解到,叶诚尘新委托了一名律师。该律师表示,不能透露相关信息。

两被告人提出上诉

参加该案一审庭审的人员告诉记者,2021年12月28日一审宣判后,审判长曾询问张波、叶诚尘是否上诉,张波当时表示“考虑一下”,叶诚尘一直没有作答。

判决书载明,被告人如不服本判决,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可通过重庆市五中院或直接向重庆市高院提出上诉。

1月19日上午,记者从权威渠道了解到,张波、叶诚尘在法定上诉期内已递交材料提出上诉。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王恩海、北京鼎鉴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少光告诉记者,被告人提出上诉,意味着姐弟坠亡案已进入二审程序,重庆市高院会依法对该案进行立案。同时,按刑诉法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二审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即二审必须开庭审理。

女被告人新委托一名律师

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姐弟坠亡案一审宣判后不久,被告人叶诚尘有了一名新的律师,该律师是重庆当地的资深刑辩律师。

该律师告诉记者,该案太敏感了,他不能透露任何信息。

接近张波家人的知情人士1月19日上午告诉记者,在案发后,张波的家人曾为其委托过律师,但在张波都承认杀害两个孩子的犯罪事实后,家人觉得意义不大,就未再继续聘请律师。一审开庭时,为张波出庭辩护的也是法律援助律师。

该知情人士说,目前张波家人并不知道他上诉的情况,其家人也没有为他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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