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警以“烤全羊”方式逼取口供,检方不起诉难平民愤
据九派新闻1月11日报道,为了调查一起诈骗案,郑州祭城路派出所一名民警采用“烤全羊”的方式刑讯逼供,还多次殴打该嫌疑人的头部,致其轻微伤。事发后,受害人及其家属出具谅解书,检方决定不起诉该民警。
新闻一出,引发网友广泛讨论和关注:吃过烤全羊的人不少,但在执法机关“品尝”过“烤全羊”滋味的人很少,网友纷纷搜索“烤全羊”到底是一种什么刑罚。
对于“烤全羊”这种刑讯逼供的来源和具体方式,并没有官方解释,但有网友绘图:双手抱住自己小腿并用手铐拷住,用一根木棍从双腿弯中间穿过去,抬起来担在两个桌子之间。被讯者屈膝内侧疼痛难忍,身体可被随意翻转。不管是什么样的方式和来源,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一种刑讯逼供行为。
刑讯逼供在刑法学界被形象地比喻为“毒树之果”。即以非法手段所获得的口供是“毒树”,以非法证据为线索进而获取的其他证据则是这棵树上的“毒果”。
刑讯逼供与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刑讯逼供是制造冤假错案的重要源头之一,它不仅给当事人带来了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还有损人们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大凡冤假错案的背后,多有刑讯逼供的影子。比如,赵作海案、浙江张氏叔侄案等。
近些年来,我国已转变刑讯逼供的治理模式,将关口前移,由被动的事后调查核实方式向预防刑讯逼供、加强事先防范方式转变。并从法律制度的规范化、相关规程的具体化、配套设施的完备化三个方面来改进建设反刑讯逼供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