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税务部门发布通报,头部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偷逃税被罚共计13.41亿元。调查显示,黄薇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依法对黄薇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近年来,随着直播带货成为电商平台最大的增长点,网络主播的收入也水涨船高,部分头部主播的单场带货交易额达到千万甚至上亿元。税务部门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体现了税法权威和公平公正,再次警示网络直播从业人员,网络直播并非法外之地,要自觉依法纳税,承担与其收入和地位相匹配的社会责任。
处罚主播偷逃税行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加强网络主播税收监管给平台经济带来哪些影响?近期几起案件为何都由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记者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于文豪。
税务部门依法作出处罚13.41亿元的决定,体现了税法权威和公平公正
记者:直播带货是近年来涌现的一个新兴业态,对头部主播偷逃税行为严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于文豪:近年来,国家大力支持新经济新业态发展,平台经济、直播带货等一大批新业态新模式涌现出来,在助力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生活、对冲行业压力、带动经济复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诸多利好消息难以掩盖行业“粗放式”发展的现实。一些明星、网红直播带货“翻车”引发舆论热议,偷逃税、货不对板、假冒伪劣等问题频频曝光,“粗放式”发展的行业亟须正确的引导和规范。
在主播黄薇之前,税务部门切实加强对新经济新业态的税收监管和规范,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查处了朱宸慧(微博ID:雪梨Cherie)、林珊珊(微博ID:林珊珊_Sunny)等多起偷逃税案件,并对重大案件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