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取件猝死快递公司该不该担责】近日,在重庆,一位79岁的老人因为快递未送上门而下楼取件,结果在搬运上楼途中不幸猝死,引发热议。监控视频显示,当天下午16点整,老人到达路边取件,1分钟后老人抱着快递缓步返回,16点03分到达一楼歇息,16点06分抱着快递上楼。
老人取件猝死快递公司该不该担责
死者女儿何女士称,当时母亲看到父亲倒在了4楼和5楼的楼梯间转角处,快递就丢在地上,120救护人员随即赶到在楼道内急救,但遗憾的是,老人抢救无效死亡。医生开具的死亡证明显示,老人死亡原因为呼吸、心跳停止。
快递面单显示,配送方式为送货上楼,包裹重约22斤,而老人家位于6楼。根据快递公司提供的通话录音,快递员和老人在电话中确认了地址,但老人并未表明要将快递送上楼。快递员送货期间没有搭手帮忙,而是老人自己搬搬停停、喘喘歇歇。
死者家属认为,快递员送货未尽责,快递公司应对老人的猝死承担责任。快递公司回应称,快递员与客户电话沟通时,客户明确表明主动下楼取货,快递员的操作符合公司流程,公司已派人与家属沟通对接。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快递员未送货上门,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存在违约责任。但对于老人死亡,并没有直接责任。
付建律师认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快递公司与消费者达成运输合同,约定运输交货地址时间,应当承担送货上门的合同义务。”因此,付建律师认为老人家属有权要求快递公司就违约责任承担损失赔偿。(天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