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不慎轧死儿子获赔111万 如何承担刑责才是重点《56之窗网》
标王 热搜: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贵金属  桂林市  五角大楼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头条资讯 » 正文

父亲不慎轧死儿子获赔111万 如何承担刑责才是重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12 00:37:37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41

原标题:父亲驾车轧死2岁儿子,保险被判赔111万,网友炸锅

开车不能“飙车”,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有一点经常会被一些司机忽略,开车起步前留心观察。

上海的一位父亲就因为一个疏忽受到“血的教训”,驾车时不慎轧死自己两岁的儿子。

令人惊诧的是——这个父亲还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事件:

父亲驾车意外轧死儿子

夫妻二人状告保险公司索赔

2020年8月,上海市民吴先生从家里出发,准备驾驶小车外出办事。

没想到,车辆起步的时候,自己刚满2岁的儿子小吴正好在车旁玩耍。

吴先生并没有留意到这一情况,驾驶车辆不慎轧到儿子。

最终,经抢救无效…小吴死亡。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小吴死因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并致颅脑损伤。

根据公安部门出具的《非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显示,吴先生驾驶机动车时,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对本起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小吴无责任。

事后,吴先生夫妇认为保险公司应负赔偿责任,并起诉到法院。

涉案车辆登记由保险公司承包交强险及商业险10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138万余元。

这下,保险公司不答应了!

明明是驾驶员的责任

凭啥让我赔偿?

保险公司认为:小吴是被保险人吴先生的家庭成员,吴先生既为加害人,又是赔偿请求权人,身份竞合,吴先生不应该作为原告,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且事故发生在吴先生家门口,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该事故不应该属于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责任范畴。

即便认为保险公司应作出赔偿,吴先生夫妇作为小吴的监护人,并没有尽到相应的看护义务,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就是【父亲不慎轧死儿子获赔111万 如何承担刑责才是重点】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56之窗网。
 

本文地址:http://hot1.ffsy56.com/newsdetail1494636.html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56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56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推荐图文
最新新闻
点击排行

新闻投稿、广告联系客服QQ:3442875907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