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多地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近日,多地公布“十四五”时期住房发展规划。
《上海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将新增供应保障性产权住房约23万套。
广州提出,到2025年,全面完成66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任务。
广西提出,力争“十四五”期间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39.42万套,建设面积达3028万平方米,包括公共租赁住房6.26万套、棚户区改造33.16万套,且年均发放租赁补贴规模保持在8万户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在多地住房发展规划中,都提出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上海提出“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约占住房供应总量的40%。
广东提出“十四五”期间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74.05万套(间)。
江苏提出“十四五”期间将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20万套(间)。
广西提出今年将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39万套。
武汉市拟规定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按6%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首次明确了国家层面的住房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
国家的住房保障体系将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
据了解,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的对象与公租房不同,主要解决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
这些新毕业的大学生来到大城市就业,不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收入条件,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以成为新市民和青年人解决居住问题的选择。
通过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了阶段性住房困难后,当这部分人群有一定的积累和能力,但是仍然难以购买商品住房时,政府安排共有产权住房的供给,通过拥有部分产权,使得他们能以较低的价格购买住房,改善居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