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疫情时居家办公遇害认定工伤】#职工疫情时居家办公遇害认定工伤#17日重磅报道,黑龙江大庆市自然资源局在编员工柴媛在家办公期间遇害,未被认定工伤。经法院一审判决后,大庆市人社局重新作出工伤认定。
女子居家办公遇害认定工伤
媒体报道称,8月17日,柴媛家属处获悉一份由大庆市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显示,2020年7月13日用人单位向该局提出柴媛的工伤认定申请。2020年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市自然资源局在6月份执行弹性工作制,6月18日上午柴媛居家办公期间,被逃窜至龙凤小镇小区的犯罪嫌疑人靳谋杀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款3项之规定,本机关认定柴媛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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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份《认定工伤决定书》盖有大庆市人社局工伤认定专用章,落款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
此前消息
2020年6月18日,因为疫情居家办公期间,柴媛在租住的房子内被歹徒杀害。这名歹徒是在同一小区开早餐店的靳某琦。6月16日,靳某琦在小区内行凶造成两死一伤后潜逃。6月18日,潜逃的靳某琦又返回小区将柴媛杀害,并在当晚躲避公安机关抓捕时坠楼身亡。柴媛死后当地人社部门做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家属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撤销原认定,当地人社部门重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