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例单身女性争取冻卵案定于2019年12月2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12月22日,当事人徐小姐在接受采访时介绍,2018年她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生殖科咨询冻卵事宜,并通过相关检查确认身体正常、卵子健康,但医生表示,按照相关制度,医院无法为单身女性提供冻卵服务。为此,徐小姐以侵害一般人格权将医院告上法庭。
当下,未婚女性使用辅助生殖技术,包括冻卵手术在内,不符合原国家卫计委2003年制定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规定。徐小姐认为,作为成年女性,有权利决定冷冻自己的卵子,为未来保有一份生育的可能性。医院拒绝服务的做法存在对女性的歧视。
徐小姐认为:“我知道有相关的规定,未婚男性是可以出于保健的目的去冷冻自己的精子的。就像是什么精子库、捐精这些概念,大家可能都多少听过。但是相应的,单身女性冷冻卵子这个事就那么难,那么崎岖,我觉得这肯定是有背后生育文化上面就有一些歧视性的因素在里面。”
今年31岁的“北漂”徐小姐从事新媒体方面的工作。她说,自己萌生“冻卵”的念头,一方面是通过了解得知,目前冻卵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另一方面则是出于生活在大城市的焦虑。在北京生活成本高,节奏快,她既不想暂缓事业发展,也不想未来后悔现在不生育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