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死亡产妇刘某某剖宫产下一名女婴六日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质疑相关医护人员玩忽职守、延误治疗。该事件引发人们关注,相关医务人员被停止工作。
刘某某的母亲李女士12月20日告诉,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以下简称:《鉴定书》)载明,刘某某是妊娠高血压综合症、重度子痫、产褥热,导致呼吸、循环、神经系统及泌尿系统损伤、衰竭而死亡。“医疗行为及其他影响因素请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尸检结果中的临床诊断
李女士怀疑刘某某出现的重度子痫与医院的拒诊行为存在直接关联。她称,“30号查出的先兆子痫让(刘某某)住院,后来大庆油田总医院耽误了几个小时,下午就出现了重度子痫。”
李女士发给的《鉴定书》显示,该鉴定由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1月6日委托,《意见书》写明,刘某某10月30日入住大庆油田总医院产科病房7病区,当日15时20分,经剖宫产手术分娩一女婴。术后,刘某某被转入ICU。11月5日8时20分,刘某死亡。
尸检结果显示产妇刘某某的死亡原因
此前,大庆市卫健委在11月10日对产妇刘某某的死亡事件初步调查情况说明中表示,涉事相关医务人员已停止工作、配合调查。针对刘某家属的诉求,待尸检报告出具后,大庆市卫健委将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界定并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李女士称,刘某某的孩子已从ICU病房转入普通病房,“正在打营养脑细胞针”。
针对前述《鉴定书》,12月20日致电大庆市卫健委和大庆油田总医院,截至发稿前,电话暂未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