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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捡500元还给"失主" 被对方拖进沟内欲行不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20 04:56:01  来源:互联网  作者:56之窗网  浏览次数:124

原标题:女子从地上捡起500元还给“失主”,却被对方拖进沟内欲行不轨

把500元现金扔在地上,欲对女子图谋不轨……近日,大连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涉嫌强奸案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7月某日晚19时许,在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大房身村201国道附近,女子刘丽(化名)在路边准备打车去大连市区,犯罪嫌疑人李某见她独自一人,临时起歹意,故意将身上500元现金扔在地上,诱骗刘丽引起注意,单纯的刘丽将钱捡起还给李某,李某趁势将钱揣回刘丽身上,欲与其发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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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不同意,转身即走并给朋友打电话,李某尾随其10米左右,见周围人烟稀少,强行将刘丽拖拽过某山坡沟内,采取扇耳光、拳打头部等行为,欲对其实施强奸。

后因刘丽男性朋友的电话呼入、刘丽拼命反抗呼喊、周围有人经过等原因,趁犯罪嫌疑人李某胆怯,刘丽起身逃跑并报警,后公安机关将李某抓捕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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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以李某涉嫌强制猥亵罪移送甘井子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综合案件的证据情况,对本案抽丝剥茧,逐一分析证据之间相互印证的逻辑关系得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结论,对犯罪嫌疑人李某“给钱了”、“自愿发生性关系”等辩解不予采信。对其以涉嫌强奸罪,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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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醒广大女性提高警惕:夜晚出行注意人身安全,尽量避免单独外出,避免到人烟稀少的地方,如发生紧急情况要保持头脑清醒,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快报警。

 
关键词: 捡500元 捡钱 不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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