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地方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和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主要包含《地方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下简称《服务规范》)和《地方病患者治疗管理办法》(下简称《管理办法》)两份文件。《管理办法》提出,将大骨节病、氟骨症和克山病患者纳入慢性病管理,在尊重患者意愿的基础上,应治尽治,提高患者生存质量。
示意图图据ICphoto
红星新闻注意到,早在2018年12月5日国家卫健委联合其他9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下简称《行动方案》)中便提到,要“做好现症地方病病人、血吸虫病确诊病例治疗和社区管理”。
行动方案要求,对病情严重的大骨节病、克山病、氟骨症病人和慢性、晚期血吸虫病确诊病例进行药物和手术救治;将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地方病病人全部纳入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开展精准救治;建立全国大骨节病、克山病、氟骨症、地方性砷中毒、克汀病、二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慢性和晚期血吸虫病确诊病人健康档案,实行个案管理。
国家卫健委针对行动方案中的“做好现症地方病病人确诊病例治疗和社区管理”的相关要求出台更加细化的服务规范和管理办法。服务规范提出,该政策的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居住6个月以上的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地方病患者。主要包括大骨节病、克山病、氟骨症、克汀病和II度甲状腺肿大病人。而其服务内容为患者信息管理、随访评估、健康体检、干预与管理和健康教育。